證據不足?王永良涉傳案第三次開庭因故延期
發布: 2025-09-12 12:10:16 作者: 佚名 來源: 道道輿情

備受關注的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永良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一案,原定于9月8日在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法院舉行的第三次開庭審理因故延期。
道道君從消息人士處獲悉,延期原因與案件證據鏈仍需進一步完善有關。
說起來,這個案子可不簡單,其牽扯到直銷行業商業模式的界定、跨省管轄權爭議這些棘手的法律難題,早就成了司法界和行業內部關注的焦點。
本案審理過程中,控辯雙方在多個關鍵問題上存在明顯分歧。檢方指控王永良通過“快樂國際”平臺發展會員133萬余人,涉嫌非法獲利2.1億元,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而辯方則提交了60余萬份快遞發貨單(詳情請看《團隊計酬還是傳銷?60萬份快遞背后的罪與非罪》),證明所有交易均為真實商品交易,符合“團隊計酬”特征。
在法律定性方面,控辯雙方爭議焦點在于:
一是商業模式是否構成傳銷犯罪的關鍵要素?是否存在“騙取財物”的行為特征;
二是多層返利模式是否越過法律邊界;
三是商品交易的真實性與價格合理性是否足以否定傳銷性質。
案件審理過程中,一些證據的采信度成為難點。
檢方出具的《價格認定結論書》和《司法會計鑒定意見書》受到辯方質疑。其中,價格認定中心未向法庭提交認定依據和過程材料,會計鑒定中將充值金額與消費金額疊加計算的方式,也受到合議庭關注。
另一方面,辯方提交的大量快遞單據雖然證明商品實際交付,但能否完全否定傳銷性質,仍需司法部門根據全案證據綜合判斷。這種證據認定上的復雜性,可能是導致開庭延期的因素之一。
此外,案件管轄權爭議始終伴隨訴訟過程。東川區公安局跨省執法程序是否合規,是否違反《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傳銷案件偵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關于通報企業所在地公安部門的規定,這些問題仍需進一步明確。
值得注意的是,株洲市市場監管局曾出具行政認定,稱炎帝生物“未發現違法行為”,株洲市政府專班也多次赴云南進行溝通。這種跨區域執法中的程序問題,增加了案件的復雜性。
此次開庭延期,說明了司法機關對案件審理是持謹慎態度的。
在最高檢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的背景下,案件審理不僅關乎當事人個體權益,也涉及司法公信力和民營企業保護等宏觀議題。
法律界人士認為,延期審理可能為各方提供了更充分的準備時間,有利于進一步厘清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問題。特別是在直銷與傳銷的法律邊界這個頗具爭議性的問題上,需要司法機關作出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能體現司法智慧的裁判。
該案的最終處理結果,預計將對全國80多家直銷企業的運營模式產生示范效應,也為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重要參考。
目前,案件新的開庭時間尚未確定,各方都在等待法院的進一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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