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蟻王”張建華6年集資近12億被判死緩
發布: 2009-11-13 10:39:21 作者: 李攻 來源: 第一財經

日前,山東“蟻王”張建華收到了他的判決書: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他集資詐騙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與張建華同在“螞蟻王國”中“奮戰”了6年多的妻子張敏,也以同樣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以20萬元起家,6年內集資近12億元,造成養殖集資戶3.52億元集資款不能歸還;而在張建華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時,許多養殖集資戶還希望“盡快將他放出來,以便讓他以百倍的工作能力,搞好生產,逐步返還養殖戶的投資”。
張建華作為“香港展生集團董事長”參加謝娜新書發布會
20萬元起家
張建華是以20萬元起家的。2000年6月,29歲的張建華從遼寧蟻力神公司辭職,回到家鄉山東省沂水縣,準備另立門戶,大干一場。
一個月后,張建華的“生意”正式開張。他投資20萬元租賃了一塊場地,宣稱養殖具有保健功能的擬黑多刺螞蟻,并以交保證金為名,以高額返利為誘餌,開始進行集資詐騙活動。
為騙取更多集資款,2001年8月,張建華用非法集資款項假冒與他人共同出資的名義,注冊成立了沂水縣神蟻酒業有限責任公司。2003年5月,張建華及張敏又將神蟻公司吸收的部分養殖戶集資款兌換成美元,以香港展生集團與神蟻公司合資的名義虛假成立山東蟻和春飲品有限公司。2003年11月又利用非法集資款注冊成立了山東眾志聯合銷售有限公司,2004年成立山東眾志生物產業有限公司。
這樣,張建華就“建立”了螞蟻養殖到生產銷售保健飲品的一條龍體系。為其非法集資披上了一件可以通過生產銷售產生高額利潤的外衣。
法院審理查明,自2000年7月至2006年7月31日,張建華等人非法集資46300人次,集入資金11.86億元。除支付本金7.34億元及高額利息2.84億元外,將1.64億元資金用于無效益的揮霍性投資項目及廣告宣傳、企業慶典、贊助活動,最終造成養殖戶投資款本金3.52億元不能歸還。
騙術并不高明
張建華的手段其實并不復雜,也遠談不上高明。根據法院查明,張建華的公司與養殖戶簽訂協議后,每小箱螞蟻收200元押金,每大箱收1000元押金。年利率有30%、35%、40%、50%,前三種37天一返,共返10次;50%的是半年一返,返2次。
張敏在供述中說,在開始階段,為了吸引養殖戶投資,許諾的回報率高達每年100%。
至于養不養螞蟻,那是另一回事。
“神蟻公司蟻種車間進貨、出貨的過程中沒有任何賬目或登記憑證,車間多時一個月向公司交二三十斤螞蟻,少時才十多斤。公司對回收蟻種不重視,收與不收,公司沒有明確的監督管理機制。”案件中的相關證人這樣說。
按照協議,養殖戶領到蟻箱之后,不能擅自打開。“五天喂一次,每天噴水兩次,保證養殖濕度。”張建華這樣告訴養殖戶。
交上去的蟻箱中有無螞蟻,養殖戶自己也不知道。他們也并不需要知道。
而事實上,如此養殖螞蟻,基本不可能。南京金陵螞蟻研究中心相關專家證實:擬黑多刺螞蟻對生活的溫度、濕度有一定的要求,如果繁殖,蟻后要飛到它生活環境向上200米的高度與蟻王交配,交配以后蟻王就死了,然后蟻后再飛下來產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工飼養擬黑多刺螞蟻成功的。
生產保健酒以獲得高額利潤是這名“蟻王”高額回報集資養殖戶的“合理性”注腳。實際上,他所謂的神奇功效的“螞蟻酒”,只是將蟻袋在已經勾兌好的酒中洗個澡。
緣何上當
除了建立一條龍體系以增強集資的“合理性”之外,廣撒金錢造勢是他“發展壯大”的重要因素。
就在他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前5天,當地媒體還以《螞蟻釀出幸福酒》為題進行報道:(公司)先后建立了30多處養殖基地,年產商品蟻10000公斤,6年間,僅幫助殘疾人、下崗職工、孤寡老人發展螞蟻養殖就有2000多戶,支付養殖資金80萬元。為螞蟻養殖提供了新的市場出路,也是廣大螞蟻養殖戶的福音。
此時,張建華的資金鏈已經斷裂,他不能按時“兌付”養殖集資戶集資的本息。但此時,他想出了準備上市的主意。
當時,張建華說,近段時間螞蟻養殖費返還不及時是因為公司組織了5000萬元辦理上市手續。
一名養殖集資戶此前告訴記者,參與集資的人只有少部分賺到了錢,那都是些頭腦清醒、賺一筆就走的人。而更多的人在“賺錢”之后,希望有更多的收益,將本金和收益再次投入,已經是血本無歸。
一個奇怪的現象是,在張建華案發后,許多養殖戶向政府方面反映,希望將張建華釋放,讓他繼續經營下去,以便歸還養殖戶的投資。